西南大学进一步规范设置港澳台学生政治课和军训课等类课程教学计划的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对港澳台学生的教学管理和服务,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对港澳台学生的政治课、军训课等类课程教学计划进行了调整与规范,具体意见如下:
一、调整依据
《通知》中规定,“对港澳台学生教学事务应趋同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由高校指定部门归口管理。在保证相同教学质量前提下,高校应根据港澳台学生学力情况和心理、文化特点,开设特色课程,有针对性地组织和开展教学工作。政治课和军训课学分可以其他国情类课程学分替代”。
二、调整原则
1.落实课程趋同管理。对港澳台学生教学事务趋同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管理,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军训课学分要求等同于内地学生,要求总学分18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16学分,军训和军事理论2学分。
2.强化传统文化培养。鼓励并支持港澳台学生选修中华传统文化类、国情类选修课程,了解中国传统文化知识,掌握基本的传统文化技能,培养民族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
三、调整方案
1.课程设置。根据港澳台学生学力情况和心理、文化特点,有针对性地设置课程,为港澳台学生专门开设《中国国情概况》、《中国近代史纲要》、《中国传统文化》3门国情类必修课程,共16学分替代思想政治理论课;军训和军事理论2学分可由学生自主选修军训,也可进行学分替代,不选修军训的可选修中国传统体育运动类课程(如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中华射艺等)进行学分替代。
2.教学计划。具体如下: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课内 | 课外 | 开 课 学 期 | 开课学院 |
《中国国情概况》 | 5 | 90 | 54 | 36 | 1或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中国近代史纲要》 | 5 | 90 | 54 | 36 | 1或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中国传统文化》 | 6 | 108 | 72 | 36 | 1或2 | 文学院或历史文化学院 |
军训或中国传统体育运动类课程 | 2 | 36 | 36 | - | 1 | 武装部、体育学院 |
合 计 | 18 | 324 | 216 | 108 | - | - |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党委宣传部)、教务处、港澳台办公室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四个部门和学院,协同处理西南大学港澳台学生政治课、军训课等类课程设置、课程建设及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2.经费保障。学校为课程设置、课程建设及教师课酬等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